說明:
一、依要點【附件1】補助學生參加之海外活動種類如下:
(一)參與姊妹校短期研習或營隊活動。
(二)赴海外專業實習或至姊妹校研修、研習。
(三)參與國際志工。
二、學生如有參加境外學習活動,並符合旨揭作業要點擬申請經費補助者請填寫申請表【附件2】於116年4月2日(五)前送系辦公室(B1001)初審。
三、本案於申請截止日(116年4月3日)後,將不再受理;或本項補助經費用罄時亦同。
四、申請案預定於115學年度第2學期提送商管學院國際化策進委員會會議審核。
五、獲得補助學生請於116年7月1日(星期四)前依【附件3】繳交資料至系辦公室(B1001),俾便辦理核銷。